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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2010/3/26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4.3.50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人写的是我自己的名字,现在要办理过户,我想将房产证写儿子的名字,要经过卖房人的同意吗?
管理员回复:

首先,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房管部门会依照买卖合同上买房人的名字核发房产证,即买卖合同的主体和房产证必须是一致的;其次,您若是想把房产落在儿子名下,可以变更买卖合同的主体,但是要经过出卖方的同意。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3/26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4.3.50
你好,我的丈夫失踪好几年了,我能提出离婚吗?
管理员回复: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所以,你若仅仅提出离婚,法院是受理的。姜亚春律师

先生:12
发表于:2010/3/26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5.173.150
县供电公司为改造电网,要求我们将树木砍伐,我的树木是栽植于架线之前的,供电公司怎么赔偿我是损失啊?
管理员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比较常见。您可以按照树木的实际价值要求对方予以赔偿。双方如果对树木价值持有异议,可以聘请当地物价部门予以认定。姜亚春律师。

先生:胡儒义
发表于:2010/3/25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5.185.95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我家是沭阳一个小区的,由于:1、我家的卫生间向楼下漏水,找开发商解决但是一直没有来,物业管理有没有责任? 2、可视门铃一直不能使用,说话都不方便,物业管理有没有责任? 3、去年电瓶车在车库被盗,锁被撬开了,物业管理今年刚换了老板,现在的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 请问律师:以上的3点能否作为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理由?
管理员回复:

你好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有义务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业主也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在现阶段的法律规定以及我们实践来看,您的三点理由都不能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虽然您可能不大接受这个事实,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所以不好多说。问题的解决只有一条,那就是如果该物业实在不履行自己义务,你们可以通过联名方式罢免该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权,另选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姜亚春律师

女士:王芙蓉
发表于:2010/3/25       在线聊天              来自:58.24.33.10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是这样的 2008年我在江苏太仓买了商铺,共41万左右,我付了21万,剩下是银行贷款,但现在银行不给贷款,要我一次付清,我现在没有资金,那开发商说可以退房,给我一份承诺书,然后要律师鉴证人和律师资格证书就可以啦,请问这是你们可以办吗?
管理员回复:

你好,关于银行贷款这一块不知道你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来操作。一般来说这样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按揭的。问题的产生应该是开发商的不配合造成的,原因就是该房屋可能会升值。如果是这样我们建议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以将该房屋卖于第三人。如果实在是想退房也是可以的,只要你们与开发商协商好就可以了。在操作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这也是律师的业务范围。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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