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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2010/3/30       在线聊天              来自:221.174.223.233
您好,我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我要是继承这个房产,还需要办理过户吗?办理过户缴契税吗?
管理员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将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权利人变更为继承人后,继承人才真正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但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缴纳相关的公证费和工本费。姜亚春律师

女士:笑笑
发表于:2010/3/30       在线聊天              来自:114.87.253.254
我贷款买了套房子,首付已付,产证是我个人的名字,如果以后结婚了,贷款我一个人有能力还清,不用对方参与还款,请问以后这套房子会不会被认定为婚后财产呢?
管理员回复:

不会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状况而改变个人财产性质。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3/30       在线聊天              来自:221.174.218.173
我朋友在五年前向我借了三万块钱,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我几天前向他要时,他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
管理员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没有约定清偿期限的,权利人可以随时要求义务人还款,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所以,你几天前要求你朋友还款,并没有过诉讼时效。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3/26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4.3.50
我最近要和我丈夫打离婚官司,有一套房子是公公的,现在公公已经去世了,房子是遗产。请问这样的房屋是共同财产么?
管理员回复:

被继承人(也就是你公公)去世的时候继承发生。所以只要被继承人去世是发生在你们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被继承人生前又没有立下遗嘱明确表示该房屋由您丈夫个人继承,该房屋应视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有您一部分。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3/26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4.3.50
我与张某于2008年7月结婚,2009年6月,两人准备购房,由于我们积蓄有限,我父母拿出了多年的存款5万元资助我们购置新房。现我与张某感情破裂,准备起诉离婚,请问,我的父母为我们购房出的5万元是否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管理员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一、二款分别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依你所述的情况,你的父母是在你们婚后为你们出资购房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否则就应依照上述规定,将5万元购房款认定为对你们两人的赠与。如果你们离婚,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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