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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却面临着杀人罪的指控,究竟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宿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7/6  浏览数: 1544 次  浏览字体:[ ]
    
[今日说法]她该怎么办(20110704)----宿迁律师网
   本期话题:她该怎么办

    播出时间:2011年7月4日

    记者:李思源

    摄像:无

    主持人:撒贝宁

    嘉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李玫瑾

    主持人:各位好这里是《今日说法》,欢迎走进我们今天的节目,18岁对于一个人来讲正是生命当中最灿烂美丽的青春年华,但是今天我们节目当中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却面临着杀人罪的指控,究竟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这一切要从去年的4月5号开始说起。

    2010年4月5日上午北京市广安门外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报案,报案人说在居民小区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个婴儿,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警方在垃圾桶里发现的是个男婴,脐带尚未剪断应该是刚出生不久的,但是婴儿的哭声很是微弱小区里不少居民都目睹了当时的情形。民警随即把婴儿送到了附近的医院,经过诊断这名婴儿患有新生儿肺炎,体表生命特征十分微弱。最终经过十多个小时的抢救这个出生不到一天的生命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

    小红一再表明她并不想让孩子死,因为孩子也是她亲生的,她说案发前一个晚上就感到不舒服腹部阵痛,她不知道这是临产的征兆还以为是自己吃坏了肚子。小红说她几乎是在完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生下了这名男婴,当时她吓坏了只是匆匆地看了孩子一眼就用褥子把孩子包了起来。就这样孩子被扔进了垃圾桶,而做母亲的小红事后也承认当时听到了孩子有微弱的啼哭声知道孩子还活着但是惊慌失措的她脑子里当时一片空白。

    一切悲剧都与她的这个前男友有关,事情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小红说事情得从2008年夏天说起那个时候她只有16岁只身一人来北京打工在一家小饭馆当服务员。当时的小红在北京既无亲人也无朋友每月收入只有几百元,她和几个同事租住在饭馆旁边的一间小屋里,当服务员的工作很是辛苦每天很晚才能下班小红说那时的她感到很是孤独也很无助。

    就在这个时侯一个男人闯进了小红的生活,这个男人就是小红同事的一个朋友叫马明,马明第一次来饭馆吃饭便管小红要电话。对于两人的交往小红的朋友看在了眼里而那时的马明给人的印象也十分深刻。交往之后在一个晚上马明闯进小红的房间,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情发生的很是突然小红说她当时害怕极了因为觉得难以启齿甚至事后没敢告诉任何人。该如何面对马明对小红来说成了一件难事,小红想了好几天,想到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自己无依无靠也许是因为内心一直渴望找到一个 可以依靠的人,最后小红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感到意外的决定。小红决定和马明交往了,小红说这之后马明对她也十分体贴,渐渐地她也对马明产生了好感马明还买了一对情侣小熊送给了她。小红把这视为她最好的礼物,那段时间不仅小红自己感到很幸福,连周围的朋友都觉得这两人是甜蜜的一对。

    小红说她不敢相信这个平日里对自己体贴入微的男子竟然欺骗了自己,伤心至极的她 提出了分手。但是分手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按照小红的说法每次提出分手马明的反应都出乎她的意料。也许是经不住马明的一再纠缠,也许是因为相信了马明离婚的承诺小红最后答应和马明继续交往。就这样两人继续交往了。但是在这之后的时间里小红总是隐隐地感到他和马明这样的关系并不踏实。于是在2009年6月的时候她重新想到了分手,于是她提出想让马明陪她去趟医院 。两人相约第二天一早去医院,可是第二天小红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了医院,马明却始终没有出现。这期间小红不停地给马明打电话但是对方却始终没有接听她的电话。然而当我们记者联系到马明的时候,马明矢口否认小红怀了自己的孩子,这让小红感到很是意外。

    得知自己怀孕是在2009年底也就是在和马明分手后的第四个月,医生说胎儿已经有六个月了,惊慌失措的小红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家里人,从医生那里小红得知要想打掉孩子需要六千块钱,她没那么多钱而且当时已经交了新的男友小红不想让男友知道这件事,于是她决定把这件事隐瞒下去,这个时候正好是冬天 穿的衣服都比较厚对于小红日渐隆起的腹部大家也都没有看出来。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李教授您好。一个18岁的女孩没有结婚但是怀孕了,生下孩子之后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慌慌张张地把孩子扔进了垃圾筒最后导致孩子的死亡。其实类似的事件以前我们听说过有的甚至年龄可能还更小。

    嘉宾:这个案件让我们看到这个女孩真的我觉得挺让人心酸的,其实并不是这个女孩多残忍,也并不是她有多狠毒我认为她在完全是无知、无助的情况下,她现在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麻烦她却不知道怎么样来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她用了一个最简单的也最痛苦的一个事情,就是把孩子草率地弄下来以后抱出去给扔掉。

    主持人:包括怀胎十月的这种艰辛不易,孩子一朝分娩的时候那样一种喜悦和激动在她看来这些一切都来不及去想,这个孩子在她看来就像您说的是一个麻烦,她得赶紧先把这个麻烦摆脱掉,她根本就没有心思去想现在我是一个母亲了。这是我的孩子 这个孩子的未来怎么办?我怎么尽到母亲的责任去抚养他?这一切都没有出现在她脑海中来不及。

    嘉宾:我觉得这个案件还有一点就是说她可能觉得只是一个自己的孩子然后扔出去了结, 其实她不懂就是说只要涉及到一个生命你就不能随便处置,所以我想跟我们所有的年轻的这个打工来的女孩,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第一你要学会求助你哪怕不好向身边的人求助你可以到医院去求助;第二就是说你不能随便把孩子自己处置只要你处置的是一个生命我们社会它就会有法律来管的,那么这个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甚至属于犯罪行为。

    主持人:其实从这个女孩经历的整个事件的过程里面你能看到,从一开始她从一个受害者被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伤害,到最后她对自己的孩子做出这样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成为一个加害者,实际上她的角色在这个事件里也在发生着变化您怎么看这个变化的过程。

    嘉宾:其实有很多犯罪人他都先是受害人,因为他的(受害) 也就是权利得不到保护,他的生活得不到保障那么他在这个过程当中他才会不择手段,进而违法犯罪。所以我们可以判断关键是什么她没有很好的学会保护自己的方法,也就是说当她做这个行为的时候你第一你要提出就是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那么我不同意你做了这个行为 。第二我就要去告你如果告的话她将得到很好的这种法律保护。但她当时又选择了下一个方式就是既然我已经是你的人了我索性就跟你了 ,跟你过这样我有个依靠我认为在这里还是刚才我们讲的,她首先解决的是生的问题,我首先找一个依靠 把你抓了对我没什么意义那么这个人又给她买好吃的又给她买好东西,然后又天天来看她 让她有了一个温暖,身边至少有一个人了,因此她尽管第一次不同意,但是当她感受到了这份东西的时候她又有一点点留恋。

    主持人:尽管这件事情发生是在她18岁的时候,但是我们看到这个女孩16岁就离家开始独自一人闯荡城市了,为什么16岁的时候她就会有这样的一种人生的选择在此以前她还经历过什么呢我们的记者也找到了她的老家。

    在村子里小红的家境并不好,一家四口靠种地维生,一年的收入不足一万元,小红有个十岁的弟弟还在上小学。小红的父亲说当初也是因为家境不好小红念完初中就外出打工了在小红的老家很多农村的孩子都是去北京打工小红也就去了没想到一去就出了这么大的事。老人把小红出事的原因归结为文化程度低,但是他仍然想不通村子里出去打工的孩子那么多怎么偏偏就自己家的孩子出了这么大的事,而且从交朋友到怀孕这些事小红都没有和家人提起过。小红的父亲说其实这里距北京也就100多公里,但是小红平时很少回家甚至连电话都很少打,每次给家里打电话 也主要是报个平安而外面的事情做父母的都不大懂也很少问他们。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在小红的老家很多孩子都是初中刚毕业就外出打工了。

    主持人:孩子们早早出去打工贴补家用,在农村不愿种地这几乎就是唯一的出路,很多家长也不愿让孩子呆在农村,她们希望孩子到大城市去闯一闯,但是家长们似乎并不了解他们的孩子在城市里的艰难和风险。在他们那个地方这种情况几乎是司空见惯,就是孩子念书念到十五、六岁也就是初中毕业,义务教育阶段刚结束很多孩子的教育就随之结束,然后就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人生就直接到城市里面开始打工开始闯荡,所以对他们来讲就像您说那样一些社会经验也好 经历也好根本就没有机会去体会。

    嘉宾:其实我们在分析这个案子,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就是类似这样的案子很多,包括十四、五岁的男孩外出打工,十六、七岁的然后女孩也是如此那么这里就有一些问题了,有的时候你看这些孩子来到城市,虽然他已经年龄到了18岁但他有很多的东西不懂,这个不懂在于哪儿呢?就是首先他的环境没有比如说他在乡村和在城市,那我们知道这两个生活范围

    是截然不同的,那么城市更复杂 它的规则就更多一些而乡村相对人际关系比较简单那么他来到这个城市他有很多东西没有经历他就很容易出现什么呢?就是自己几乎是在懂的同时已经铸造了这个错误。但是现在往往是在青少年出现了问题之后我们才来关注他们,而且关注得也往往都是个案当中的这某一个人,其实在他的身后有可能有成千上万的和她一样的孩子面临着同样的困境,所以我觉得通过这个案例真的想呼吁这个问题,就是第一我们的义务教育当中应该在他结束前增加一个走入社会的人生指导课程;第二就是义务教育真正要落到实处要有一个监管监察,此外孩子在出门之前做父母的也应该给孩子一些嘱咐所以我觉得如果从很多方面我们共同来努力的话我认为这种案件应该会减少。

    2011年6月听说小红的案子到了公诉阶段,小红的母亲和三姨也从老家来到了北京她们不懂法律,只是听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为女儿找个律师这是她们为自己的孩子能做的最大的努力了。

    2011年6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红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主持人:在我们谈到的很多青少年违法犯罪这样一些事例当中,我们都会提到一个概念

    叫社会化的概念,就是一个年轻人从孩子转变成一个成熟的社会人,这中间是有一个角色转换的,而转换绝对不能说把一个孩子扔在社会上让他自己去经历去摔跟头就能完成的,一定要给他们提供更多的知识和保护,尤其是像小红这样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的年轻女孩我们更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关注和照顾,希望更多的年轻人不要再遭受像小红这样的人生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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