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正在湖南永州采访的新华社记者获悉,并经湖南省高院和永州市委宣传部证实,1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审判过程中,发生4人死亡的枪击事件,其中一人当场自杀。
据正义网报道,今天中午,一条手机短信令记者震惊:据三湘滚动消息,今日上午,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办公楼内(不是先前有媒体报道的“庭审现场”),一男子(不是先前有媒体报道的“当事人”)持枪扫射,导致三名法官(一名庭长、两名副庭长)当场死亡,三人受伤(均无生命危险),嫌凶当场自杀。随后,记者与当地线人进行联系了解案件情况。据知情人士透露,嫌凶名叫屈小军,40多岁,是当地邮政储蓄银行的押钞员。今天上午十点钟左右,他在将钞票送到银行后,自己开着押钞车,带着一支冲锋枪和一支手枪进入零陵区法院内。到达办公楼四层后,他找到开着门且人员最多的一间办公室,即农村法庭办公室内,开枪射击,当场造成一名庭长、两名副庭长死亡,另有三名法官受伤,其中一人伤情严重。射击后,屈小军自杀。屈小军为何要枪杀法官?有人称,有一个和他有关的执行案件,是由零陵区法院执行的,但两年前就已执行完毕,而且执行情况到位。屈小军今日扫射的六名法官均与其当年的案件无关。另有人称,他得了一场大病,疑似就是癌症,精神也出了问题。(注:据湖南的消息,嫌凶名叫朱军,不是叫屈小军。)
在法院内开枪扫射,让人感到十分地震惊。这使我想起了2009年10月发生在遵义法院的杀人案。 2009年10月14日16时18分,何胜凯携带两把单刃刀闯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值班大厅,将一名法警、两名保安及一名女性物业管理人员刺伤后逃离现场,受伤法警经抢救无效死亡。何胜凯当年因土地纠纷打伤了邻居,派出所警察办案中进行了刑讯逼供(按《南方人物周刊》报道的说法)。何胜凯被判刑两年零六个月,他觉得是警察整了自己的“黑材料”才被重判了。何胜凯入狱后,不服判决要求申诉,这本是法律赋予他的正当权利,但监狱管理部门不仅不让申诉还关他的禁闭。出狱后,他继续向遵义市各级法院、人大,省政法委等部门申诉,也都石沉大海。公力救济之路断了,看不到希望了,精神就出了“问题”。最后,走上私力救济的不归路。设想一下,如果对何胜凯的申诉,能依法进行处理,也许惨案就不会发生了。 维护公平与正义的人民法院也成了被袭对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司法机关的腐败问题。人民法院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地方,如果因为执法不公而遭到了报复,这会是人民法院的最大耻辱。 国内多家媒体报道称,朱军开枪杀死法官,其动机是出于报复杀人。
多起杀童案件发生后,温家宝表示要反思深层次的社会原因。那么,从杨佳到何胜凯再到朱军,在一件件血淋淋的惨案面前,我们是不是也该反思司法上的深层次原因呢? 来源:搜狐博客 刘晓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