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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赵作海案”的三名法官被停职

发布时间:2010/5/17  浏览数: 527 次  浏览字体:[ ]
  

  来自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当年审理“赵作海案”的三名法官现在已经停职接受调查。

  “杀害”同村人在监狱服刑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近日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冤案浮出水面。该案被称为河南版的“佘祥林案”。当地决定查处政法系统涉案干部的失职行为。

  据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建华介绍,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和商丘市纪委的同志,共同进驻商丘市中院展开调查。当年“赵作海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审判员胡选民、代理审判员魏新生已经停职接受调查。停职前,这三名法官都在商丘市中院刑一庭工作。

  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作出裁定,核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网  李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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