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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体制非屠刀挥向孩子理由 病态舆论应负责

发布时间:2010/5/5  浏览数: 587 次  浏览字体:[ ]
  

  28日上午9时,制造南平校园惨案的凶手郑民生被依法执行了枪决。然而,就在郑民生被枪决后不到6小时后——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病休男教师陈康炳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不足20小时后,江苏泰兴,29日上午9时40分,一名男子持刀冲入泰兴镇中心幼儿园,砍伤31人,包括28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其中5人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持刀男子被当场制服。(4月29日新华网)

  犯罪专家认为,犯罪是有传染性的,如同疾病的传染一样,一种犯罪发生后,这种犯罪有可能被仿效而形成复制效应——虽然不愿面对,可不得不面对,可怕的犯罪传染已经开始。反思传染何以会发生的问题,我想到了转型时期的矛盾冲突,想到了失去理性者的丧心病狂,想到了校园安全缺乏保障,想到了孩子最易受攻击,还想到了一种为暴力和报复推波助澜的舆论。这种病态的舆论,也在这种犯罪传染上扮演了非常恶劣的角色,也应为校园血案的接连发生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这是怎样一种荒唐的逻辑呢?

  南平校园血案发生后,立刻有一位作家在微博上写道:“不要说杀人者精神有问题,个人的精神问题大都传染自国家的精神问题。是什么使得同样一只手从救人到杀人?”这种将问题指向体制的逻辑看似深刻,其实布满了仇恨、血腥和暴力,隐藏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逻辑:问题都在体制,弱者杀人是被逼无奈的反抗,反抗即正义,弱者的报复是有道义借口的。

  我担心的是,顺着这种逻辑推理下去,杀人者就会渐渐被描绘为一个反抗体制、反抗不公的英雄,那些潜在的犯罪群体会在这种舆论不辨是非的同情中获得一种非常恶劣的暗示。似乎已成为一种惯例,每当发生类似的血案时,某个报复性地杀人,总会有人站出来为杀人者进行辩护,片面渲染杀人者的 “受迫害”经历,然后将问题推给抽象的体制。这实际是一种鼓励以暴制暴的嗜血逻辑,你受到不公待遇,你就可以杀人了,就可以拿那些无辜的孩子报复吗?

  这样的逻辑实际上是非不分,会误导舆论,无论怎样施暴,只要扮出一种弱者的形象就可以;无论如何作恶,只要打出反抗的旗号就能赢得同情;无论多么罪不可赦,只要把体制推出来,起码能在道德上获得认同。体制就会成为人作恶的掩护。是非不分的舆论,只会加剧那些丧失理智者的是非不分,将屠刀挥向那些毫无反抗力的孩子。报复孩子的校园血案接连发生,这种是非不分的逻辑不也是一种间接凶手吗?

  关于体制问题,我喜欢专栏作家连岳在《我们都是体制》一文中的判断,他说:在层出不穷的悲剧里,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是体制的问题。你忘了,我们自己就是体制的一部分。这体制的存在,有我们的不作为。我们得有所作为。这作为不是鼓吹暴力,不是以暴易暴。暴力只会带来一个更坏的体制。这作为不是希望他人去牺牲,牺牲永远只是个人选项,一个人永远没有资格去鼓动他人牺牲。

  斩断这种传染,正如我所言,首先就是击碎他们那种“报复社会”的道义幻觉,收起那种不分是非的同情。社会要有这样的共识,报复社会杀人,是不可赦之恶;拿最无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万恶不赦。山西晚报

  曹林(北京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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