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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价值存争议 法院当庭竞价分割

发布时间:2010/4/16  浏览数: 550 次  浏览字体:[ ]
  

  4月15日电记者马岳君陈东升通讯员郭百顺“两万元,5万元……成交。”14日下午,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大标的额离婚案件中,法官将应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采用竞价方式进行了分割。

  据悉,采用竞价方式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海宁法院还是第一次。

  小云和小丽(均为化名)结婚20多年,财产达两千多万元。双方协商离婚事宜时,始终对巨额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

  主审法官发现,双方的纠纷集中于财产价值的认定上,就想出了当庭竞价的全新方式。为此,法院起草了竞价方式,约定由出价高者取得财产所有权,再按其出价认定财产价值进行分割。双方当事人签字表示认可。

  经过几轮竞价和法官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财产由出价高的小云获得,小丽按份额获现金补偿。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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