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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购房六招防纠纷 口头承诺入合同

发布时间:2010/3/12  浏览数: 567 次  浏览字体:[ ]
  

律师教你6招防纠纷口头承诺一定要写入合同


  随着城市房地产需求的增加,房屋买卖纠纷也逐年递增;占消费者投诉的比重也相当多。

  作为普通的购房者,如何注意避免法律风险,尽可能减少购房纠纷;当纠纷产生,权益受到损害,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日(12日),广东蓝天柱律师事务所李志国律师为你支招,提供6点建议。

  首先,购房者要有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多了解我国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

  其次,购买一手楼时,先了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及信誉度。购买信誉度高,长期经营的开发企业的房产,相对来说保障性更高。

  第三、购房前检查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销售,应当看到“大产权证”。

  第四、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及在楼书中的承诺,写入合同中,或签订补充协议。避免开发商交房后,实现不了当初的承诺。

  第五、收房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仔细查看,如: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必要时可请专业验房师协助查看房屋质量。

  第六、假如遇到开发商有违约行为,购房者应注意保存、收集有效的书面证据;设计正确的诉讼策略,尽量发挥消费者协会、新闻监督及业主集体的力量维权。   来源:东莞时报   吴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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