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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轮奸 法律工作者诬蔑受害人是妓女被拘

发布时间:2009/10/31  浏览数: 641 次  浏览字体:[ ]
  

帮人出点子 法律工作者涉嫌伪造证据 追踪


  法律工作者宁某教人说谎试图逃脱法律责任,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昨日下午,龙泉驿区法院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

  由于宁某认罪,龙泉驿区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今年6月29日,白某等三名男青年将朋友胡某通过网络认识的女网友李某带至一宾馆内强奸。在警方介入调查前,白某等三人向法律工作者宁某咨询。宁某不但不劝说三人前去自首,反而建议三人建立“攻守同盟”,说与被害女子是“嫖娼关系。”并多次要求三人说法要保持一致,试图帮助三人逃脱法律责任。三人被公安机关挡获后,向警方供述了宁某为他们出的“点子”。

  之后,宁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刑事拘留。昨日开庭,宁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做出了这样的事,应当受到惩罚。”宁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由于宁某认罪态度好,法院当庭以伪造证据罪从轻判处其拘役4个月。  来源:成都商报  蔡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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