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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律师”收费算欺诈?

发布时间:2009/9/24  浏览数: 1027 次  浏览字体:[ ]
  

    长期以来,众多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公民以公民代理人名义代理案件。家住昆明圆通寺附近的张女士属于这样一类人。

  9月8日,张女士刚刚作为朋友的代理人诉讼了一起案件。“我之前还帮助亲戚朋友代理诉讼了一些案件,因为我对法律有一些了解,所以他们对我都比较信任。”她说。调查发现,公民代理人在所有的诉讼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让我们有更大的施展拳脚的空间。”张女士对自己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很满意。

  现实中,公民代理人常常被人们戏称为“土律师”。

 原告与其公民代理人一起参加庭审

  公民代理人素质参差不齐

  昆明市司法局基层处副处长施勇告诉记者:所谓公民诉讼代理,是指在我国的司法诉讼程序中,非法律职业(主要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普通公民担任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利参与法庭诉讼的一种活动。

  随着近年来公民代理人代理的案件数量的增加,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社会各界人士对公民代理人褒贬不一,律师对公民代理人的意见最大,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整个公民代理人人群素质参差不齐。

  调查发现,公民代理人代理的多为民事案件,其中一部分人是因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打过官司,并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进而进行了相关法律自学后,走上了为其他人代理诉讼的道路。另外有一部分是自身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懂得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在亲戚朋友的委托下帮忙代理诉讼。

  记者多次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旁听,在旁听席经常会听到律师与公民代理人这样的对话:

  “你到底懂不懂法呀!不懂就不要来!”

  “我没有你懂,谁让你是律师呀!”

  “跟你说话真是费劲!无聊!”

  “谁跟你说呀,我跟法官说。”

  ……

  张女士刚开始帮人代理案件的时候就碰到这样一件狼狈事,“当时我是帮别人打讨工资的官司,律师在法庭上说这属于劳务纠纷,应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我当时就冒出一句‘劳动仲裁部门在法院几楼?’惹得在场的法官、律师哈哈大笑。”
“法律常识缺乏不仅浪费庭审时间,也影响了法官的判案,开庭的时候我们经常要提醒公民代理人一些审判程序,但还是会经常出错。”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李剑说。

 
 “土律师”收入不菲

  公民代理人鱼龙混杂的一个原因是有些公民代理人利用代理诉讼从中谋取一定的报酬。职业公民代理人蔺文财就是这样的人。

  “我是本科法律专业毕业,虽然没有律师证,但打劳动争议‘官司’的水平比专业律师还要高,找我打官司的人很多,忙不过来。”蔺文财说,他平均一年要代理200余起案件,多次为人讨回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补助金等。当记者问到他收入时,他说自己平均月收入过万。“我现在还建立了一个维权网站,专门帮助那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打官司,当然这个也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蔺文财说。

  他表示,平时只打把握性较强、胜算较高的官司,自认为胜算不高的官司他是不会接的,收费是通过和诉讼人进行协商后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公民可以作为普通民事代理人,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不能对外以律师的名义进行宣传。”施勇说,“对公民代理人收取费用的行为,我们将以其涉嫌欺诈向公安机关举报。”来源:云南法制报  作者 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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