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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率先实行裁判文书上网 推动司法改革

发布时间:2009/9/14  浏览数: 914 次  浏览字体:[ ]
  

  裁判文书上网,社会效果究竟如何?还有哪些需要完善?9月11日上午,在省法院举行的裁判文书上网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代表及来自省内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代表等畅所欲言,畅谈对裁判文书上网的体会和评价。去年12月29日,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到2009年年底前,实现全省三级法院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布,接受各界监督。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共计25161份,省法院及全省各中院上网裁判文书占送达裁判文书的75%,县(市、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将在年底前实现。

  裁判文书上网 全国首家

  “坐而论道,不如起而立行。裁判文书上网早就提出过,但是河南法院在全国第一家做到了全面上网。”人民日报社河南分社社长罗盘感慨道,“我有一个联想,政府文书也应该上网,应该向法院学习,我们现在的国土资源问题、矿产资源问题、重大项目的招标问题、政府的财政预算结算等问题也应该上网。”罗盘还建议,要加强文书上网的搜索功能,在交通管理部门输入自己的车牌号就可以看到自己有没有违章。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河南省委常委王夏莲谈道,把裁判文书晒于阳光之下,河南法院的做法对全国司法审判工作应该说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不仅是在形式上,而且是在更深刻的内涵上推动着全国的司法改革。

  当事人代表高立发曾经打了一场长达5年的官司。谈起网评法院,他激动地说:“开展网评法院活动,是我们当事人的迫切需要。网评法院给人民群众监督法官提供了一个平台,期待通过后续完善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建议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人民日报政治版主编马国英曾在《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判决书上网要避免“选择性”》。在当天的座谈会上,他表达了对基层法院判决书全面上网的期待:“全省各级法院的判决书都上网之后,不同级别的法院该做什么,工作的重点应该怎么把握,作为省高院是不是可以尝试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形成国家法律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理解和适用的有效机制。”

  “上网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总结网评的意见,特别是要有对错案纠正的勇气。”王夏莲在发言中建议,对判决书上网后发现的个性问题要及时处理,建立纠错及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对网上评论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我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罗新建、副会长李煦燕在发言中都提到了法律专业监督的问题。罗新建建议,能不能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一个机构,每年组织评选出“十大最佳判决书”和“十大最差判决书”,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在认真听取了各位代表的发言之后,省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裁判文书上网,不仅要成为阳光工程还要成为民心工程,要通过及时答复、认真解决,体现法院对群众监督的尊重。”对于座谈中网友提出的留言不能及时发表、搜索比较困难等问题,张立勇表示,下一步会考虑采用外包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切实让法院判决更透明、民意表达更通畅。来源:大河网  吴倩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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