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判决后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不服原判提起上诉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你院认为,可以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我们意见,应即撤销原判,驳回原告人请求,发回更审已无必要。
泗洪律师网声明: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泗洪律师网。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新区东海路与太湖路交汇处千百美商务广场宿迁市律师大厦10楼
电话:13013900543 Email:jycls@126.com 站长:姜亚春律师
泗洪律师、泗洪律师网、泗洪律师事务所、泗洪县人民法院、泗洪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