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至6月与2008年同期相比,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收结案数量又有明显大幅攀升。”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4起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件的同时,透露了这一数字变化。
据介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加大了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将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字显示,2007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12件,审结482件;2008年受理827件,审结783件,同比分别上升了61.52%和62.45%,2009年前6个月与2008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的增幅更加明显。
在最高法院公布的4起典型案件中,骗取300余人1.67亿余元集资款(至案发尚有1.42亿余元不能归还)的斯茶仙和非法集资7.09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28亿元未能归还)的杜益敏,经核准,分别于8月5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另外两起集资诈骗案的6名被告人,因犯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至13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