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款入谁的账归谁所有、归谁支配。对于银行与债务人约定了逾期扣收办法的,例如,债务人账户有款时银行有权予以扣划,那么银行扣收债务人账户的行为并不违法,也不违反双方的约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公司将款项打入债务人的账户,该笔款项就应当同债务人支配。除非债务人与他公司有特别约定并对账户的款项有明确的限制,同时还应当告知银行。否则,银行无从知道双方对款项使用的约定,没有办法去履行额外的注意义务,所以不能认定银行扣划款项构成侵权。除非银行对于该笔款项的用途已经承诺予以监督使用,或者不予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