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报案 具体内容: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注意事项:1、立即抢救伤者。 2、务必保留事故现场3、尽早报案。 损失确认 具体内容: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注意事项:1、若事故责任较小,不必垫付过多的医疗费,以免被动。2、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申请索赔 具体内容: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1、保险单复印件2、出险通知书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9、伤者诊断证明 10、残疾鉴定报告11、出院小结12、医疗病历13、一次性赔偿凭证14、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15、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限伤残致丧失劳动能力者) 注意事项: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第三者相关有效票据。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领取赔款 具体内容: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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