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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准生证、生育假等成了大家咨询的热点话题---宿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5/18  浏览数: 461 次  浏览字体:[ ]
   

  昨天,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孙燕丽与相关处室负责人一起走进政风热线,解答老百姓的咨询。记者发现,生二胎、准生证、生育假等成了大家咨询的热点话题。

  生第一胎也要罚款吗?

  “我是生第一胎,我老公和前妻有一个孩子,可我当时并不知道要有准生证,结果生了宝宝之后去报户口通知要交罚款。”鼓楼区的一位新妈妈咨询,为什么她符合政策,可生了孩子还要去交罚款?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翁历文解释, 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但是只有领取了准生证以后才能生育,这个准生证严格来说是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证明。“你应该在生之前就先领取这张证明,如果你们夫妻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条件,但是却在生育以后才去拿这张准生证,那么按照规定,你们夫妻双方就要按照孩子出生前一年度的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征收社会抚养费。”

  “在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今天,不是说符合政策就可以随意生,在二胎的生育上,严格执行生育审批制度,这个政策在江苏已推行了接近30年。”翁历文提醒,在生育之前,尤其是再婚家庭要了解一下准生问题。

  还有人问:“我在小孩生下来两个月后和老公去领结婚证了。现在村里要对我们罚款。我这是第一胎,又不是超生,还需要罚款吗?”翁历文表示,《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0.5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国库

  最近,关于巨额的超生罚款也就是老百姓通常所说的社会抚养费不透明问题,在全国成为了议论的热点,那么江苏的社会抚养费去哪了,如何保证公开透明?

  孙燕丽说,计划生育罚款叫社会抚养费,在江苏是规范的,是收支两条线,收的全部进入国库。江苏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征收的,收支两条线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如果发现挪用这个费用的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生二胎的不能享受晚育假

  最近因为《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出台,让很多人担心晚育假会取消。翁历文明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育假期是在国家法定假期的基础上延长30天,“不管国家规定是多少天,只要在法定假期上面增加我们江苏的30天就可以了。” 那么,符合二胎政策的还可以享受晚育假吗?翁历文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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