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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今年高考考务规定部分列入国家秘密---宿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5/12  浏览数: 159 次  浏览字体:[ ]
  

  昨天,教育部公布了《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2009年颁布的考务规定相比,在机密等级上有了显著调整,将评分细则、答卷都列入了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过去的规定是“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新规定进行调整:“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在启封前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启封到使用完毕前属于国家机密级材料;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中的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另外更多的内容也有了保密等级:“答卷(卡)在成绩处理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学科在评卷时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按照规定要求,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通过机要渠道发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接收并签发回执。启用前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的清样须存放于经省级保密部门验收合格的试卷保密室。 

  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所有涉密事项,必须用加密方式进行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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