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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3天卖淫14次感染性病后精神失常

发布时间:2012/4/26  浏览数: 219 次  浏览字体:[ ]
  

  以高薪招工为诱饵,把前来应聘的人员推入卖淫的火坑。记者昨日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获悉,19岁在校女生陈某身陷“高薪诱惑”,被男子蒋某红引诱卖淫而染上性病,最后导致精神失常。

  据了解,今年31岁的蒋某红是湖南东安县人。2011年初,他与蒋某月(另案处理)决定以高薪招工为诱饵,引诱前来应聘的人员从事卖淫。同年5月8日,在校学生陈某被这个“高薪广告”打动就拨打了其电话。陈某后被带至惠州卖淫。据供述,蒋某红从中共获利3000多元。

  法院查明,同年5月10日至12日,短短3天时间,陈某就在惠州卖淫14次,从而染上了性病并精神失常,后不得不入住广州某精神病医院治疗。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红的行为已构成引诱卖淫罪。被害人因卖淫而患有性病及精神病,酌情对被告人从重处罚。但其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一审遂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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