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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1/30  浏览数: 248 次  浏览字体:[ ]
  

  昨从省委“喜迎十八大 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规定》,要求厉行“三短一简”,即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事风。

  根据《规定》,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同志作主题讲话。全省重要会议讲话、报告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省直部门专题会议讲话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一般性会议讲话控制在30分钟以内。提倡领导同志自己起草文件和讲话稿,提倡即席讲话。

  今年,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会议数量将在2011年基础上减少10%,今后每年以此为基数适度调减;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工作会议,每部门每年原则上不超过一次。此外还要求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规模、时间,实行“无会月”制度。

  《规定》要求控制发文数量,2012年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主要公文,按近5年发文字号平均数精简5%,今后每年以此为基数适度调减。同时,压缩文件篇幅,突出主题,简明扼要,不“穿靴戴帽”。

  《规定》要求控制事务性活动数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出席地方和部门组织的各种剪彩、奠基、挂牌、颁奖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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