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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伤和咬伤民警,被市一中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12/1/29  浏览数: 188 次  浏览字体:[ ]
  

  昨天记者获悉,男子张某抓伤和咬伤民警,被市一中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检方指控,男子张某于2011年6月24日5点半,在西城区京畿道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因上访扰乱总行办公秩序,被西城分局治安支队民警依法传唤时拒不配合,抓伤民警李某的右臂部、右颊部,咬伤民警杜某左手部。经法医鉴定李某和杜某属于轻微伤。张某被当场抓获。

  张某认为,他是正常解决问题,不构成犯罪。

  据民警李某和杜某讲,事发当天,两人一起前往工商银行总行的信访办传唤一名多次到工行上访的男子去派出所。在信访办公室里,李某和杜某一起向男子说明传唤他到派出所的原因。当时张某也没有说什么。但当民警向信访办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时,张某突然跑出了信访办公室。于是两名民警便追了出去,并在京畿道小区北门追上了张某,双方揪扯在一起。

  法院认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并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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