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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举报职务侵占无果在公安局大院内被围殴

发布时间:2012/1/15  浏览数: 171 次  浏览字体:[ ]
  
在家养伤的李学超。 
在家养伤的李学超。


 

  去年10月16日,快报刊发了一篇以《钱、奥迪和举报者》为题的调查报道。该报道详细叙述了一桩发生在镇江、立案两年多却迟迟不能结案的职务侵占案。报道见报后,江苏省公安厅对此案非常重视,曾召集负责案件侦查工作的镇江市公安经侦支队负责人前往南京汇报案情。但是去年12月底,此案举报人来信反映,镇江市经侦支队在法定时间内第三次送检,竟然被润州检察院无理由拒收,“一桩事实清楚、调查了两年多的案子居然报检无门”。举报人担心该案不了了之,请求快报加以调查,追踪案件进程。

  正当快报记者准备前往镇江了解情况之时,该案举报人之一的金明近日来电称,1月6日,正在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案情的举报人李学超,在镇江市公安局大院内,遭到以被举报人徐新林妻子为首的一群人的辱骂与围殴,造成多处软组织挫伤,骶5椎体骨折。

  □快报记者倪宁宁 镇江报道

  举报人来信:经侦支队“报检无门”

  2011年10月16日,快报刊发了一篇以《钱、奥迪和举报者》为题的调查报道。该报道详细叙述了一桩发生在镇江、立案两年多却迟迟不能结案的职务侵占案。具体内容为:2009年3月,镇江润林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学超、金明实名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新林贪污、侵占巨额公款;同年4月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立案侦查;2011年9月,举报人向快报反映镇江市经侦支队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着“放大抓小,避重就轻”“取保候审,监管不力”“监视居住,有名无实”等失职嫌疑;2011年10月,镇江经侦支队在接受快报采访时,对举报人的指责一一做出回应,表示经侦支队会给举报人一个负责任的结果。

  快报报道刊出时,此案已经历了两次送检与退侦,按法律规定,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送检的时间将是在去年的11月10日。如果一切顺利,润州区检察院将接受经侦的侦查报告,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而如果检察院不认同经侦的报告,此案则有可能“戛然而止”。

  去年底,快报记者收到举报人李学超、金明等发来的邮件,称他们多次前往镇江公安经侦支队了解案情,但经侦部门的回复多有反复,先是说经侦部门还没将经侦报告送检,最后的回复则是,经侦部门按法定时间将经侦报告送检,但润州区检察院无理由拒收,“一个事实清楚、调查了两年多的案子居然报检无门。”

  2012年1月6日晚,快报记者致电举报人金明,告知记者将前往镇江作跟踪报道。金明称,举报人李学超当日在镇江刑侦支队了解案情时,遭到以被检举人徐新林妻子薛晓华为首的一群人辱骂和殴打。“李学超多处软组织挫伤,骶5椎体骨折,大把头发脱落。”金明说。

  举报人“经侦楼”遭遇被检举人妻子

  1月10日,快报记者在镇江见到了在家里养伤的李学超。侧躺在沙发床上的李学超,向记者讲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1月6日早晨,李学超开车前往镇江市公安局,到经侦支队了解案情进展。与她一同前往的还有此案的证人胡同锁与尹祥林。这是进入2012年以来,李学超第二次前往经侦支队了解情况。

  李学超已不记得该案立案后自己来经侦支队多少趟了,“至少100多趟了吧。”虽然知道自己的出现并不能直接推动此案顺利侦结,但是每隔几天,她都要来看看。按她的说法是,“我人来了,一个是了解案情,再有,我的不时出现对经侦的人总归是一种压力吧。”而这些天她不得不来,因为她听说被检举人徐新林为了逃避更加严厉的监视居住措施,企图以做心脏手术为由“住院治疗”。而她来了,可以反复提醒经侦人员不要被徐蒙蔽。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李学超对此案的侦查始终放心不下,尤其是得知润州区检察院对经侦支队的送检报告,实施了“无理由拒收”之后。“这可能使案子不了了之。”

  1月6日,当忧心忡忡的李学超走进她熟悉的镇江市公安局大门,来到经侦支队时,她并不知晓有一场始料不及的全武行正等待着她。

  李学超他们是在上午9点20分左右抵达市公安局的。经侦支队办公楼离公安大门不远,走路几分钟就到了。他们上了经侦办公楼的5楼,想找的人是分管此案侦查工作的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永宽。

  “我们来到赵支的办公室门口,正好赵支迎面出来。”李学超说赵永宽说他马上有事正要出门,他们简单向赵说了来意后就准备离开。就在这时,从楼梯口上来五六个人,他们看到李学超后,立即冲着她破口大骂。领头的人是此案被检举人徐新林的妻子薛晓华。

  遭被检举人妻子谩骂

  “不要脸的东西。”“你还好意思到这个地方来呀?”“李学超你及你全家要受到报应。”李学超回忆说,虽然当时她身边站着证人胡同锁、尹祥林,但是薛晓华他们的叫骂都是冲着她来了。“他们一共5个人,除了薛晓华外,还有徐新林的两个妹妹,以及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说的都是些最恶毒的话。”

  不仅如此,据当时在现场的胡同锁回忆,这些人不仅谩骂,而且冲上来就要对李学超动手。“当时正在办公的一些警察听到动静后,立即从办公室出来制止了她们。”胡同锁说闻声赶来的经侦支队纪委书记陈剑平,把他们三个人领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以免双方发生正面冲突。

  在陈剑平的办公室,李学超对陈剑平说:陈书记你刚才都看到了,他们公然在公安局侮辱和诽谤举报人,甚至想动手,我希望你们能对举报人采取保护措施。陈剑平回答说,我让人把他们安顿起来,你们先走,千万不要和他们发生正面冲突。李学超说,他们下楼时,大概是10点20左右。

  公安大院内被围殴致骨折

  和一些政府机关一样,镇江市公安局的大门是汽车道,步行的人要经过一旁的传达室进出,薛晓华在传达室附近叫住了李学超。

  李学超原以为薛晓华已经被“隔离”在经侦支队,没想到她竟然把自己堵在了公安局门口。据李学超回忆,薛晓华当时对李学超说:你不要走,我要找你谈谈。李学超回答:我和你没什么可谈的。李学超说,就在他们两人一问一答之际,薛晓华掏出手机,大声喊:你们下来,你们下来。而只几分钟,被“隔”在经侦支队的几个人,从经侦跑出来,朝大门口跑来。

  “其中一个矮个子女人,一边叫着‘破鞋’‘婊子’,一边上来就抓住李学超的头发。”胡同锁说,当时李学超就被拽倒了,然后他们一群人对她进行拳打脚踢。李学超挣扎着站起来,很快就又被拽倒。“那个男人冲着我头踢了一脚。”李学超回忆。后来据胡同锁和尹长林说,薛晓华向110出警人员说打骂的原因是李学超和他男人有奸情。当记者问到此事,胡同锁和尹长林异口同声地说:“怎么可能的事,打人就是打击报复,恶意栽脏。”

  冲突持续两三分钟后,被大门口的保安制止。李学超回忆,当时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永宽就在现场,“我看到赵支冲着他们大喊:你们还像话吗?”薛晓华还威胁着对李学超说你搞得我们全家三年不得安宁,我也让你全家不得安宁。

  尔后,李学超等人回到经侦支队。面对赵永宽和经侦支队纪委书记,李学超要求经侦支队对举报人的安全提供保护,“在公安大院内,我都能被打骂,出了公安局,谁能保证不出事?”经侦支队则表示,先打110报警,由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今天发生的事情。

  1月10日,李学超在家里向快报记者出示了一份诊断意见书。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九医院开具的诊断意见显示:骶5椎体骨折。李学超说当天经侦支队报警后,竹林路派出所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把他们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尹祥林说由于受伤不能开车,李学超打电话给在解放军某部队工作的丈夫。丈夫开车带着她去派出所笔录。

  派出所:此案正在调查

  镇江市公安局所在地归竹林路派出所管辖。1月11日,快报记者电话联系了竹林路派出所副所长高峰。高峰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案发当天,竹林路派出所先后出警两次,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高峰说派出所对此案非常重视,已经开过两次会。至于此案是属于一般的社会治安案件,还是涉嫌打击报复举报人,还没有确定,这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

  1月13日,快报记者致电竹林路派出所所长朱宏波,朱宏波介绍说,1月12日一整天,派出所都在做调查,估计调查会在13日上午结束,并形成调查材料。他表示,当天下午会把材料送到市局法制处和经侦支队。“因为这是一起发生在经侦侦查过程中的案子,所以案件的最终定性要由经侦支队来做。”

  同一天下午,快报记者也电话联系上了镇江公安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永宽,他表示,派出所前来调查的一位女同志刚刚离开支队。但他否认此案的定性由经侦方面做出,他认为案子的最终定性在竹林路派出所。“相信很快就会有结论。”赵永宽说。

  经侦支队:正全力收集证据,力争尽快结案

  虽然李学超被殴打致伤,但是她本人最关心的还是徐新林涉嫌经济犯罪案。李学超表示,自己没有想到这桩事实清楚的案子会拖这么久,有的时候甚至会怀疑此案会不了了之。“润州区检察院怎么会无理由拒收呢?”

  带着举报人的疑问,1月11日上午,快报记者在镇江市公安局宣传处采访了镇江公安经侦支队政工科科长江东波。

  江东波表示,江苏省公安厅对此案非常重视,快报关于此案的报道见报后,省公安厅曾经召集镇江公安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前往南京汇报工作。

  对于举报人李学超所说润州区检察院无理由拒收侦查报告一事,江东波加以否认。他表示,11月9日,经侦支队侦查终结后,将相关报告移送起诉。润州区检察院在11月10日,要求经侦支队补充证据。

  “目前,负责此案侦查的6个人正全力以赴补充证据。”江东波表示,对此案的调查,经侦支队一直都是尽责尽力的,“我们也希望尽快结案,移送起诉,但是起诉与否不是经侦支队所能决定的。”

  江东波透露,为了有利于调查取证,目前徐新林已经从原限制居住的住所搬出,被强行限制居住在一处他本人同意的新“住所”。

  至于6日发生在市公安局内的冲突,江东波认为,事情是李学超离开公安局时发生的,目前派出所正在调查。如果最终确认此事涉及打击报复举报人,他们会采取相应措施,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

  一桩事实清楚、调查历时两年多的案子为何报检无门?

  2009年3月

  举报人实名举报

  公司董事长职务侵占

  2011年9月

  举报人向快报反映

  镇江经侦支队

  侦办不力

  2011年10月16日

  快报刊登调查报道

  《钱、奥迪和举报者》

  省公安厅高度重视

  听报相关案情

  2011年11月9日

  镇江市经侦支队

  第三次送检

  2011年11月10日

  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

  发回经侦补充证据

  2012年1月6日

  举报人在公安局

  疑遭报复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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